在禁火区进行的焊接和切割作業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表面的临时作業称为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可分为特殊作業、一等级作業和二级作業。特种動火是指在生产经营中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管道、储罐、容器等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一等级動火是指除特种动火以外,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動火。二级動火是指除特种動火和一等级動火以外的禁火区動火。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动火作业需要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2)作業前,操作人员需要确认现场的安全,并对高温熔渣、火花及其他火种可能或可能飞溅的区域进行清理。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有任何可燃物,以确保作業区域清洁无可燃物。(3)对于已无条件清理的可燃材料,以及在作業中可能受到影响或损坏的设备和工具,作業者需要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和防火网等将動火作業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和要保护的设备有效隔离,并在现场准备灭火设备和水源。(4)高处動火作業前,作業人员需要识别可能或潜在的火种坠落区域,确定周围环境中是否放置了可燃和易燃物品,并按规定确认和清理现场,防止火种飞溅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室外高处動火,风力5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5)严禁一切油类、油漆稀释剂、可燃气体、其他可燃介质和有毒介质等化学物品以及压力、温度较高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盲目動火。所有可移动的或不可移动的火都不会移动,能移开的都需要移开,移到安全的地方进行动火作业。(6)动火作业前,检查电焊机、气瓶、砂轮、修边工具、电缆、切割机等用具,确保完好,不存在电线损坏、漏电、卡涩、拖拉等不安全因素。(7)动火作业结束后,作業人员需要清理现场,确认周围安全,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作业的分类:1、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B、C三类;2、B类动火:除易燃易爆场所外,由相关部门或承包商在公司区域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动火。3、丙类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缝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时间的动火作业。4、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公司内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除丙类动火作业外,将升级按甲类动火作业管理。